2009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方案
为做好2009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以下简称“中考”)工作,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深化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导向功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苏教基〔2004〕13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等文件的通知》(苏教基〔2008〕16号)、《关于组织2009年中考部分学科统一命题与考试的通知》(苏教基[2008]33号)和《无锡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考工作要坚持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为本的原则,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二、关于学业考试
(一)考试组织办法
2009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全市统一命题(其中数学和物理由省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无锡市区和江阴、宜兴分别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工作。阅卷、评分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共计8门。
考试形式: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五科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其中数学考试允许考生自带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英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两种形式。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择时举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思想品德考试采用开卷笔试形式,考生所带书面参考资料不限。
(三)考试时间安排
文化科目考试日期定于6月16日至18日。考试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各100分钟,思想品德、历史各6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 6月16日 | 6月17日 | 6月18日 |
上 午 | 语 文 9:00-11:30 | 数 学 9:00-11:00 | 英 语 9:00-10:40 |
下 午 | 化 学 2:00-3:40 | 物 理 2:00-3:40 | 历 史 2:00-3:00 |
思想品德 3:40-4:40 |
体育考试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毕业、升学成绩计分办法
语文试卷总分为130分。整卷实际得分为考生升学成绩;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超过100分的,毕业成绩按100分计。
数学试卷由省统一命题,试卷卷面总分为150分,为确保各科分值的合理比例,我市将按比例把150分折合成130分计,将考生卷面得分折算后的分数(四舍五入,取整数)作为考生升学成绩;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超过100分的,毕业成绩按100分计。
英语考试总分为130分,其中闭卷笔试部分为10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两项得分相加为考生升学成绩;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超过100分的,毕业成绩按100分计。
物理、化学试卷总分各为100分。整卷实际得分既是升学成绩,也是毕业成绩;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
思想品德、历史试卷总分各为100分。整卷实际得分为考生毕业成绩;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升学成绩按整卷实际得分的50%计。
体育考试总分为35分。考生得分达21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升学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升学考试总分共计725分。
(五)命题要求
1. 各科考试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增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核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展示创新能力留有必要的空间。
2.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努力体现考试评价改革的方向。各科试卷题量适中,并合理设定试卷难易度,杜绝偏题、怪题。有关科目考试设置一定数量的选做题。
(六)其他
1. 市区职高预备班(初技班)学生的考试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2. 其他语种的外语考试单独命题。
三、关于学业考查
初三阶段学业考查科目为理化实验操作、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音乐和美术。
(一)理化实验操作、劳动技术和研究性学习科目考查
1. 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3月31日—4月3日进行,劳动技术考查安排在4月13日—4月30日进行,研究性学习考查安排在5月8日前完成。
2. 考查由学校按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检查。
3. 考查成绩均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计分,计为毕业成绩,并与初二阶段信息技术、生物、地理考查成绩一同列为中招录取参考。
(二)音乐、美术科目考查
音乐、美术科目的考查注重学习过程,以学生完成课程的学习为主要依据。考查工作由学校组织,考查结果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评定等第的重要参考。
四、关于补考
补考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 学业考试文化科目毕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7月初。补考及格者,毕业成绩以60分计,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但升学成绩仍以全市统考成绩为准。
2. 理化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理化实验操作的补考时间安排在考查当天的最后时段,劳动技术补考时间安排在填报中招志愿表之前。各考查科目补考成绩可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补考及格者,其考查成绩以合格计,并可取得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资格条件。
五、有关要求
1. 各初中要严格课程管理,合理安排毕业班教学进度和复习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决反对搞加班加点、“题海战术”。要重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
2. 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要重视对考生的心理辅导,指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消除考前的焦虑心理,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并公布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