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外国语学校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扎实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课要求
    1、坚持互相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三年以内包括三年的青年教师不少于30节;备课组长、学科组长不少于20节;中层干部、校级领导不少于30节,超工作量的教师、干部的听课节数可酌情减少5-10节。
    2、听课形式:推门随堂听课、预约式听课、公开课听课(由省、市、县、校统一组织的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和优质课评比)。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其他教师听自己的课。凡属本学科的公开课,当节次同段同科无课的教师一律参加听课。
    3、听课时要做到听、看、记、思有机结合。
    (1)听教师的语言是否流畅、表达是否清楚。是否体现新课程和有效教学理念、方法和要求。是否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是否有科学性、知识性等错误。是否有创新。教师的思维是否宽泛,学生的发言是否踊跃。
    (2)看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如教态是否亲切自然,板书是否规范合理,教学手段运用是否熟练。学生学习是否得法。处理课堂偶发问题是否灵活巧妙。
    (3)记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听课记录应全面、具体、详细,包括情境创设、教师点拨与引导、师生的双边活动、教法选择、学法运用、练习设计、教学反馈、课堂的亮点与失误等,并对执教者进行评析。
    (4)思考教师为什么这样处理教材,成功的地方和不足或出现错误的地方,并预测对学生所产生的相关性影响,等等。
    4、听课后要积极参与评课,反馈要实事求是,既肯定成功之处,更要指出问题和不足。
    5、外出听课后,要及时整理,总结经验与体会,并向相关学科教师传达。
    二、评课要求
    (1)评教学理念。即从教学理念这一角度出发,依据课堂教学活动的实例,评议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即从教学内容处理角度,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即从教学方法处理的角度,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
    (4)评学法指导。即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情况进行评议。
    (5)评教学过程。即从教学结构这一环节出发,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即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能力的形成程度、学生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无锡外国语学校
                                                                  201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