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高一(2)班于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下午开展了以“青春与法制同行”为主题的班会活动。主持人由陆欣然、贾思齐两位同学担任,参加活动的还有校领导和高中部各班班主任,以及部分学生会成员。
第一环节:共青团员齐唱团歌
首先是由团支书何汶蔚来带领大家齐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我们是五月的花海,用青春拥抱时代……”当振奋人心的团歌声响起时,嘹亮的歌声也随之而起,看到团员们认真严肃的神情,相信大家在此时此刻不仅重温了团歌,又更加确定了自己的使命。
第二环节:审视重庆公交案 责任共识不推卸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也称为“宪法宣传日”。
本次活动以重庆公交案为例,同学们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分别从女乘客,司机和其他乘客的角度审视了此案责任在谁。此次讨论由社会现象引申到校园行为,引导学生在看到不守校纪班规的行为时应及时劝阻,不做事不关己的“其他乘客”。作为祖国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在宪法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第三环节:认识国家宪法日 依法治国温宪法
本次班会从四个方面向大家展现了国家宪法日及宪法的相关内容,分别是国家宪法日的来历、设立宪法日的目的、宪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持人向同学们展示了有关资料,使同学们对国家宪法日及宪法有了更深的了解,让学生们建立了对宪法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
第四节:趣味宪法小问答 校长老师做总结
在认识了宪法之后,主持人带领同学们进行了一场有趣的宪法知识问答。同学们开动脑筋,在轻松愉快的氛围里温习了宪法的细节知识。
在班会的最后,黄雅珏校长对本次班会进行了总结。校长从教育者的角度,就重庆公交坠江一案,更深层次地向同学们分析了法治与安全问题。班主任闫晓燕老师也做了一个小结,从家规、校纪到国法引导同学们做守法好少年,鼓励大家在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不忘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争做守法好公民。校长与老师的谆谆教诲更使同学们坚定了学法守法的信心。
通过开展宪法主题教育,该校师生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内心,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学生们表示将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做新时代法治好少年。
供稿部门:高一(2)班
撰稿人:陆欣然、贾思齐、何汶蔚
指导教师:闫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