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教职工“关爱基金”的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工会十七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省教育科技工会二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教职员工队伍素质,弘扬新时期劳动精神,深化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凝聚正能量,增强教职工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经董事会和校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员工“关爱基金”,使校工会成为教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现就我校教职工结婚、生育、生日等福利,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本办法实施的对象为按规定正常缴纳工会费一年以上的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
    2、教职工结婚,学校将赠送价值800元的祝福贺礼。
    3、女教工按计划生育者,学校将赠送价值 800元的贺礼,生育女教工只享受一次。
    4、教职工生日,学校将赠送价值200元的生日贺礼或开展形式多样的祝福活动。
    5、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互助、关爱活动,对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教职工家庭具体困难情况,认真做好送温暖和关爱工作。
    以上规定即日起执行。

无锡外国语学校工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