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宪法日的设计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它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是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多年来,无锡外国语学校通过常规化、系列性、主题类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在校园内营造了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近日,学校就邀请到无锡市名优律师,无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晓鸿律师为校领导及全体班主任老师作《民法典》的宣讲。
周律师用深入浅出的方式给大家进行了《民法典》的宣讲,可以说,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全社会都掀起一股学法用法的热潮,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今后,学校将继续积极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使学校成为宪法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将宪法精神植根心中成为信仰,让宪法精神引领青少年人生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