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外国语学校专任教师低职高聘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无锡市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构建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有效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矢志建功立业,刻苦钻研业务,潜心教书育人,不断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领导班子讨论研究,报学校董事会同意,决定在学校内部试行专任教师低职高聘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范围及对象
无锡外国语学校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符合条件者可由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内聘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学校每学年度低职高聘人数为专任教师总数的3%左右。
    二、聘用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2、初级职称教师在本校任职3年以上,中级职称教师在本校任职5年以上,并具备履行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实际能力和水平,近3年教学质量测评均为优秀。
    3、来校至今连续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学科组长或中层干部3年以上,相关考核测评均为优秀。
    4、近3年学校年度考核有2次评为优秀。
    三、聘用优先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
    1、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在校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在学生和家长中口碑好。
    2、在学科组、备课组内积极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对提升教学质量有突出贡献。
    3、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相关荣誉称号。
    4、近3年内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
    四、聘用程序
    1、个人申报。每年秋学期初进行评聘,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无锡外国语学校低职高聘申报表》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材料、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初报校长室。
    2、民主评议。分别按年级组、学科组对照低职高聘条件对申请人员认真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报人事处汇总。
    3、学校审核。学校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对申报材料和民主评议结果进行集体讨论、审核,提出拟低职高聘人选名单。
    4、校内公示。拟低职高聘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学校颁发聘任证书。
    五、职责和待遇
    1、低职高聘人员在聘期内履行相应的职称职责。
    2、低职高聘人员在受聘期间享受高聘职称工资待遇。
    3、低职高聘人员可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六、有关说明
    1、低职高聘人员聘期为3年,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续聘。
    2、学校对教师低职高聘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考核1次,考核不合格者将中途解聘。被解除聘任者,自下月起恢复原职称工资待遇。
    3、低职高聘人员在聘期内如通过上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校内聘职称自然终止。
    4、本试行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
 

无锡外国语学校
2012-9-8